一、组织的必要性
毋庸赘言,没有组织的民主是无法想象的。
对于任何阶级来说,一旦当它在社会上公开提出某种明确的要求,并渴望实现与本阶级经济地位相一致的一整套理想目标,它就需要建立组织。不论这种要求是经济上的还是政治上的,组织看来是形成集体意志的惟一途径。组织能够使其成员的付出最小化,最节省精力,它是弱者对抗强者的武器。
任何斗争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那些具有共同利益的个人之间的团结程度。无政府个人主义者认为,雇主常常希望工人力量分散、互不团结。对建立组织最为狂热的社会主义者却提出了相反的论点,他们在对政党的性质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反对理由。
在我们所生活的时代,合作观念已深入人心,即使百万富翁也认识到共同行动的必要性。所以,我们并不难理解组织对于工人阶级的重要性,因为在缺乏组织的情况下,工人阶级便失去了进行成功斗争的前提。拒绝参与本阶级集体活动的工人可能会招来灭顶之灾。无论是在文化上还是经济上,物质方面还是精神方面,无产阶级都是我们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事实上,在那些经济上占据主导地位的阶级面前,分散的工人几乎没有什么自我保护能力。只有在结构上联合起来,无产阶级才能在政治上获得抵抗能力,贏得社会尊严。工人阶级的地位和影响与他们人数上的优势成正比。然而,正是由于人数众多,组织和协调工作便显得格外重要。组织是大众进行政治斗争必不可少的条件。
然而,对于在政治上具有必要性的组织来说,它在克服自身可能由于力量过于分散而被敌人利用这一缺陷的同时,却产生了另外的危险。这就使我们陷入了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事实上,组织是保守逆流滋生的温床,它漫过民主的平原,有时泛滥成灾,并将这一平原冲刷得满目疮痍。
二、大众直接民主无论在机制上还是在技术上都是不可能的
莫里兹•瑞廷豪森(Moritz Rittinghausen)是一位来自普鲁士莱茵省的民主主义者,正是他首先为民众能够直接立法做出了有益的基础性尝试。
在这一尝试建立的民众直接立法的制度框架中,瑞廷豪森按照普鲁士在1848年和1849年选举期间一度采取的办法,将全国划分为不同的地域(sections),每个地域有居民1000人。他们将在某一事先指定的地点——学校、市政厅或其他公共场所——集会选举一位主席,每个公民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这样,每个人的智慧都能得到有效地发挥。当讨论结束时,通过一人一票最终做出决断,然后由主席负责将结果上报给市(镇)长,后者再向更上一级汇报。最终按照多数的意志做出决断。
所有的立法提案都来自基层,政府的职能仅限于安排各地域讨论某一议题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有一定数量的民众要求制定一项新法律或者修改某一法律,有关部门必须保证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这一权力,通过相关的法律。法律将依照讨论的结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首先,由主席宣布就有关议题开始辩论,然后就相关的次要问题进行讨论,最后举行投票,获得多数票的提案通过。当所有投票结果呈送政府有关部门之后,有关专门的委员会应编辑一部简单明了的法律文本,该法律在形式上排除各种不同的解释。这与现代立法机关所制定的大部分法律不同,正如瑞廷豪森所讥讽的,后一种法律正好迎合了律师们所热衷的吹毛求疵和极力使法律变得模糊这样的癖好。
瑞廷豪森的制度设计可谓清晰明了,打眼一看,这种设计在实践中也不会遇到什么障碍。但如果真的将它付诸实践,将难以兑现设计者的初衷。
理想的民主在实践中包括群众自治,即通过民众集会决定公共事务。但即使这样的体制限制了代议制的扩展,却仍然不能防止寡头化立法机关的产生。由于这种体制中民众直接行使公共职能,必然使公职人员丧失其基本的行为能力,而且,大众常常偏听偏信,因而很容易遭到那些善于言辞的人的蛊惑;直接民主非但不能帮助人们对问题进行审慎的、有意义的讨论,而且使那些果敢的、精力充沛而且能够随机应变的少数人采取突然袭击(Coups demain)有了可乘之机。
操纵一大群人往往要比操纵一小撮人容易得多。大众的聚合是混乱的、短暂的、毫无秩序的。一旦自己的建议成为法律,大众往往不能容忍少数人的反对,更难以容忍个人的反对。在小型集会上,参加者可以心平气和地讨论自己的事情,而如果有一大群人在一个狭小的地方集会,则很可能引发混乱、莫名其妙的狂热。
根据我们日常的经验,大规模的公众集会常常以鼓掌欢呼或一致赞成的形式通过决议,而如果将它们划分成许多小单元(比如每个单元包括50人),他们则更容易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由党派精英参加的大型党派大会正是这一方面的典型例证。对于大众来说,他们的言行很少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们与个人或少数人的行为方式不同。这是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它恰恰表明了大众心理的本质特征。在大众中间,个人被隐没了,随着这一隐没,个性和责任意识也荡然无存。
然而,对大众主权观念最强有力的反驳在于:实现大众主权无论从机制上还是从技术上说都是不可能的。
拥有主权权力的大众在多数问题上是无能为力的。直接民主中的无能与间接民主中的权力一样,都是因为人数规模不同而带来的直接后果。在一篇与蒲鲁东论战的文章中,路易•勃朗这样问道,在拒斥连最普通的商人都认为必要的代表这一中介的情况下,340。万人(即当时法国的总人口)如何处理他们的事务?那些认为这么多人可以直接采取行动的人肯定是蠢蛋,而否定这种可能性的人并不是国家的死敌。政党组织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在那些主要的工业中心,劳工党的成员人数常常数以万计,在没有一种代表体制的情况下,这样大规模的组织如何处理其事务?总部设在柏林的大型社会主义组织包括六个位于城区的选区以及两个城郊选区:尼德巴尼姆(Niede Aaniim)和泰尔托一贝斯科一夏洛滕堡(Teltow-Beeskow-CharLottenbuig)成员总数超过9万人。
显而易见,拥有这么多人口的一元化组织,若借助直接讨论的方式是无法解决任何实际问题的。无论是从时间上还是距离上说,100。个人经常性地举行集会是不可想象的;而从地形学的观点看,要求1万人举行这样的集会是根本不可能的。即使我们可以想象有朝一日通讯技术将会比现在更发达,但如何能够在规定的时间里将这么多人集中到一个地方,而且按照政党活动所要求的那样经常性地举行?另外,从生理上讲,即使是精力再充沛的演说家,也难以使1万名听众同时听到自己的声音。而且,即便是那些天生有着技术和管理才能的人,也不可能使规模庞大的群体成员实现自治。如果彼得错怪了保罗,那么毫无疑义,所有其他人应当能够立即明辨是非,声援保罗。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做出推论,在现代民主政党组织中,不可能通过成员直接参与的办法解决所有的组织内纷争。
所以,代表制是必要的,在这一体制中,代表以大众的名义行事,并执行后者的意愿。即使在那些充满民主精神的群体中,仍然有必要由少数人处理当下事务,筹备和实施最关键的行动。众所周知,在西班牙,由于民众无法通过集会直接实施立法,这就使得那些理想的民主主义者退而求其次,建立一种以大众代表制和议会制为特征的国家体制。
最初,领袖只是大众的公仆,组织也是建立在所有成员完全平等的基础之上的,平等,在这里只是作为人的类属上的平等这一最为普遍的意义而言的。在许多国家,如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意大利(以及德国的某些社会主义运动还处于初创期的地区),无论是低薪阶层还是著名的知识分子,都以“你(thou)”这一彼此熟悉的词相互称呼,这也是平等观念的重要表现之一。然而,这种平等观念却逐渐为同一组织内部各成员间的平等观念所取代,只有在组织内部成员才享有同等的权利。民主原则的目标在于确保所有人在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同等的影响力和平等的参与机会,所有人都有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权宣言》的基本原则在这里将得到真实的体现,所有的公共职位都应当通过选举产生。作为普遍意志执行机构的公职人员,仅仅发挥着次要的角色,集体是他们的主要凭借,他们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失去职位。普通的党员大众是无所不能的。
起初,代表完全受到大众意志的左右,他们的手脚被紧紧地束缚起来,以免偏离纯粹民主的轨道。在意大利农业工人运动的初期,联盟领导人的产生需要得到4/5以上的多数票。当该组织与雇主在工资问题上发生分歧时,在与雇主开始谈判之前,代表们必须首先得到联盟所有成员签名的书面授权,组织的所有账目始终向每一位联盟成员公开。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有两个目的:首先是为了避免联盟中成员间普遍的不信任感,后者“正是侵蚀所有强有力组织的毒素”;其次,它能够帮助每一位联盟成员学会如何记账以及其他有关组织运行的一般知识,这为他们随时进入领导岗位准备了条件。显然,这样的民主只有在很小的地域和人口范围内才可能实现。与许多工会组织一样,在英国工人运动初期,工会,代表或是由全体成员轮流担任,或是通过抓阄产生。然而,随着代表们所从事的事务曰趋繁复,对个人的某些才能(如演讲才能和丰富的知识积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在产生代表机构时就不可能再如先前那样盲目授权、按照姓氏笔画或者长幼排序,因为如今的代表机构若想完成一些特殊的职能,其成员代表必须具备某些特殊的个人才能。
随着时间的推移,劳工运动早期推行的那些保障成员参加政党和工会管理机构的措施由于日见失效而最终被抛弃。随着现代政治组织的不断发展,被领导者成为领导者的过程日益缩短和定型——而在这之前,这一过程往往是自发性的。此时要求领导人承担起公共责任的呼声不绝于耳,政治生活中越来越需要一个职业政治家阶层和得到认可并备案的专家队伍。费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ennies)认为,社会主义政党在提名议会候选人和委任党的书记时应当实行定期考试制度。海因里希*赫克尔(Heinrich Herker)则走得更远,他认为,大规模工会组织的管理职位若始终由那些来自本组织普通成员担任,该组织便很难维持长久的生命力,因为那些来自组织内的管理者只能通过在组织内任职逐步获得专门的实践知识和技能。鉴于此,赫克尔认为,工会应当由雇主领导,因为雇主中的大多数人都受过高等教育。根据他的预测,在不久的将来,所有的劳工组织将被迫放弃它们作为无产阶级组织的排他性,在选举其领导人时给予那些受过良好教育,在经济、法律、技术和商业等方面具有明显才能的人更多的机会。
即便在今天,工会组织的书记候选人必须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而那些从事政治活动的社会主义组织也开始培训自己的领导者。如今,专门负责为政党组织及时输送掌握丰富“科学文化知识”的领导者的“苗床”随处可见。设在柏林市的一所党校从1906年以来一直发挥着这种功能,该校的所有课程都是专门为那些有望在社会主义党或工会组织中任职的人开设的,该学校的建立以及教员的薪水都是从社会主义党的经费中拨付的。学校的其他开支包括学生在校的生活费由该党的公共基金和相关的工会组织承担。而且,由于在校学习使得许多学生的家庭失去了维持生计的来源,这样,这些学生家庭可以从该学生所在工会组织的省级或地方机关领取一定的生活费。该校第三期(从1908年10月1日到1909年4月3日)有学生26人,这比第一期(31人)和第二期(36人)有所减少。那些已经在党组织或工会组织中任职的人能够享有在党校学习的机会。而那些还未进入劳工官僚系统的学生则将获得一官半职作为自己的目标,并暗自希望通过参加党校学习为自己实现这一目标铺平道路。那些未能在领导层任职的人必然会对党产生不满情绪,政党在鼓励他们参加党校学习之后,往往将他们送回原来的生产岗位。该校第四期(1910~1911)141名学员大致可以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那些曾在工会组织各支部任职,由于年老体弱而即将退休的人(52名);第二部分是那些在完成党校学习后直接在政党或工会组织中任职的人(49名);第三部分是那些必须回到原来的生产岗位的人(40名)。在意大利有一个叫“人道主义”(L,Umanitdria)的组织,是1905年在米兰由社会主义者发起并组建的一个慈善机构。该组织被认为是“社会立法的实验学校”,其宗旨是给予某些工人以受教育的机会,以使他们能够承担某些职务,如工厂纠察员或在各级工会组织、友谊协会、劳动力交易市场等机构任职。该组织学制两年,在通过毕业考核后,学员将获得毕业证,得到“劳动能手”称号。1908年,该校有学员202名,其中有37位在工会或自愿合作协会中任职,4位是劳动力交易市场的工作人员,45位或是在专业组织中任职,或只是普通成员,其余112位学员为普通工人。起初,大多数学员来校学习或只是出于个人兴趣,或只是为了换取一张文凭,从而能够得到一份较好的工作。然而,最近,有关管理机构决定压缩毕业证书的发放量,同时专门为那些已经或将要在工会组织中任职的人开设辅修课程。那些有机会参加这些课程学习的学员毎星期可以获得两个里拉作为奖学金,这一开支部分来自“人道主义”,另一部分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1909年,在当地劳工联合会的赞助下,在都灵又建立了另一个类似的学校叫“社会立法文化学校”(scuola Praticadi Culturae Legislazione Socia Ze),但不久该学校便关闭了。
在英格兰,工会和自愿协会组织常常将那些有望在劳工组织中任职并具有这方面才能的人送往拉斯金(Ruskin)大学、牛津大学学习。在澳大利亚,也有人建议仿照德国的模式建立党校。
毋庸置疑,所有这些旨在为社会主义党和劳工组织培训官员的教育机构,在很大程度上为工人阶级人为地制造了一个精英群体,一个经过特殊训练的职业阶层,这一阶层渴望将普通无产阶级大众操纵在自己手里。不用说,领导者与大众之间的鸿沟将由此而不断拉大。
任何大规模组织都不可避免地带来技能上的分化,这就使人们所称的专家领导成为必要。结果,做出决定的权力逐步被认为是只有领导者才有的技能,这一权力随之被从大众手中抽走而集中于领导者的手里。这样,曾经只是集体意志执行者的领袖很快将自己从大众的控制中解脱出来,成为独立的行动主体。
组织是寡头统治的温床。在任何组织中,无论它是一个政党、工会组织,还是其他任何类型的协会,其贵族化倾向是显而易见的。组织的结构在賦予自身稳定性的同时,却使组织化的大众发生了深刻变化,完全改变了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地位。组织使得政党或专业工会分化为少数领导者和占人口大多数的被领导者。
人们惯常认为,在文明发展的早期阶段,专制制度往往占据主导,只有当社会生活发展到相当高的程度,民主制度才可能产生。自由与特权,尤其是参与公共事务的特权起初仅仅局限于少数人,近代正是这些特权不断扩展的过程,这正是我们所称的民主时代。然而,如果我们将视野从国家领域转向政党领域,便不难发现,随着民主的发展,一股逆流便会乘虚而入。随着组织的不断发展,民主将趋于衰落,民主的进化路径呈抛物线轨迹。在当今,无论从何种程度上讲,就政党活动而言,民主正处在衰落阶段。由此我们可以推论出以下一般性规律:领导者的权力与组织的规模成正比。在世界各国形形色色的政党和劳工组织中,领导者的影响力主要取决于(除种族和个人因素外)组织的发展程度。在组织相对强大的地方,民主化的程度反而很低。
任何建立在稳固基础上的组织(不论它是一个民主国家、一个政党或者一个旨在反对经济压迫的无产阶级联盟)都是结构分化和功能分化的最为合适的土壤。组织的正式建制愈扩展和分化,成员规模愈大,财力越充足,其在媒体中的曝光率愈高,组织内普通成员对组织的直接控制能力就变得越软弱,那些专门委员会的权力也会随之不断增强。在所有政党组织中,间接选举制度会逐步成为该组织的一部分,而它却一直是民主政党在公开活动中所竭力反对的。在政党活动中,这种选举制度的影响比在更为广泛的国务活动中的影响更具破坏性,即便是按照1:7的比例选举产生的政党代表大会,也将越来越多的重要问题交给专门委员会私下处理。
随着组织的发展,它不仅面临更为复杂、难度更大的行政管理上的事务,而且随着这些事务愈来愈庞杂和专业化,处理它不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随着组织的快速发展,不仅管理事务的数量在增加,而且处理这些事务需要更专业化的技能,后者最终促使组织功能不断走向分化。从理论上讲,按照规定,领导人的所做所为都是在普通成员的密切监视下的,他只是一个按照明确要求行事的雇员而已,他必须按照大众的指令办事,他仅仅是一种执行机构而已。然而事实却是,随着组织规模的日益庞大,大众对它的控制便越来越徒有虚名。普通成员不得不放弃自己行使管理职能或监督整个管理过程,而不得不将这些职能委托给那些值得信赖的专业领薪官员。而普通成员惟一能做的就只有接受最终的工作报告,以及偶而任命特别的调查委员会。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并非是由于组织本身的运行规则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一位纯粹的雇员逐渐变成了“领导者”,获得了他本不应该获得的行动自由,领导者很快习惯了将关键事务包揽在自己身上,并在许多问题上,在未事先征得组织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就做出决定。显然,对领导人的民主控制不断式微,甚至于微不足道。在所有社会主义政党组织中,越来越多的功能从由选举产生的代表大会中分化出来,并由专门的行政委员会掌握,一座形象威严、结构复杂的权力大厦就这样被树立起来。组织内的劳动分工愈来愈明显,行政权威在功能上也不断趋于分化,一个责任明确的等级化官僚体制就这样产生了。在一套刻板的有关党内纪律的规定中,严格遵守政党等级规则成为最基本的要求。由于技能上的分化导致了等级体系的产生,这种等级体系也是政党机器能够顺利运行的必备条件。
毋庸置疑,政党组织的寡头化和官僚化在技术上和实践中都是必要的。这是任何组织都无法避免的结果。即便是政党组织中最为激进的人士也从未否认这一退化过程,在他们眼里,民主只是一种组织形式,而当它与组织难以协调的时候,只有舍弃民主。既然组织是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惟一手段,那么它必然具有社会主义政党的革命因素,绝对不能因组织形式上的需要而牺牲这种革命因素。
在任何时候、任何发展阶段以及人类活动的任何方面,都离不开领导者。而某些社会主义者,特别是德国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则试图使我们相信社会主义没有“领导者”,只有“受雇者”。社会主义政党既然是一个追求民主的政党,那么领导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与民主的精神相违背的。然而,这一错误论断并不能推翻一个普遍的社会学规律。相反,它只能使领导人的权力得到进一步强化,因为它往往使民众丧失了对那些真正威胁民主的因素的警揭。
由于技术上、管理上以及组织策略上的需要,强大的组织需要强大的领导。而一个组织若是结构松散、职能不明确,专业化的领导便难以产生。对任何稳定的组织退避三舍的无政府主义者们不承认专业领袖的地位。在德国社会主义运动早期,工会干部仍然只是从事他们原来的工作。即使他从政党的工作中领取薪金,其数目也是相当有限的,仅仅是一种临时的报酬而已,他从不将自己在党组织中工作所得的报酬作为个人收入的主要来源。作为组织的雇员,他同时也是组织的普通成员,他的生活条件和社会地位与其他人没有两样。如今,这一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已被一群职业政客〔Beizirkslei Ter,在美国被称为党魁(ward-Boss)〕所取代。随着现代政党不断发展,其组织结构愈益严密,由职业领导取代原来的非职业领导的可能性就愈高。任何政党组织,当它发展到相当复杂的程度时,便需要一群专门从事党务活动的人,他们通过代表制度由大众选举产生,而对那些代表来说,一旦当他们长期任职,便逐渐成为代表大众处理事务的永久性代表。
不过,职业化领袖的出现即意味着民主走向末路的开端,这首先是由于“代表”体制(无论是在议会活动还是在政党代表大会中)在逻辑上难以自圆其说带来的结果。让•雅克•卢梭可能是对民主提出这一方面批评的第一人,他将民主政府界定为“公意的运用”,并由此进一步做出逻辑上的推论:“主权永远不能转让,并且主权者——不外是集体的意志——只能由他自己来代表自己。只要他将主权转让给代表,自由便不存在了。如果大众让出自己的主权权威,也就是说,将自己的主权权威让予少数人,那么他等于放弃了行使主权的能力,因为人民的意志是不可转让的。即便是个人的意志也是不可转让的。在大恐怖的混乱岁月里,卢梭的这一信条几乎被他的信徒们抛弃了。也正是在这一时期,这一信条在理论上被普遍接受。罗伯斯庇尔接受了这一观念,并在“人民的代表”(他没有理由存在,因为“意志是不能被代表的”)和“被人民授予最高权力的代理人”之间作了微妙的区分。
对早期代议体制的运作所作的研究,更进一步凸现了民主制度之局限性的理论。到19世纪中叶,随着实证心理学的发展,该理论得到极大的拓展,得到更多论据的支持,并最终成为显见的规律和信条的基础。久已被人们遗忘的民族和社会革命理论家、意大利人卡洛•皮扎(CarLo Pisacane)在他的《革命随笔》—书中曾指出,由于人的自然本性之故,那垄掌握最高政治权力的人很容易受到因权力引起的个人情绪以及肉体上和精神上的诸多缺陷的影响,因此,他们在统治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倾向和行为常常与大众的倾向和行为形成鲜明对比,“由于大众的行为和倾向表现为所有个人判断和决断的总和,因此它不会受到这些缺陷的影响和左右”。那种认为政府代表公共舆论和国民意愿的想法是误将部分当成了整体。由此,皮扎认为,代议体制是一种可笑的体制。与皮扎处于同一时代的维克多•康斯德雷(Victor Considerant)也持类似的观点。循着卢梭的思路,他说:“如果人民将自己手中的主权权威授出,那将意味着他放弃了这一权威。人民将不再是自己管理自己;而成为被管理者……所以,人民,让出你们的主权!我将保证你得到与萨图尔努斯(Saturn)相反的命运:你的主权将被你的女儿——代表所吞噬。”民主理论家们不厌其烦地指出,在选举投票时人民一方面是在行使他们的主权,同时也放弃了自己的主权权威。在法国,积极倡导实行普遍、平等选举权的著名民主主义者莱德律-罗林(Ledrn-Rollin)则走得更远,他要求抑制总统和议会的权力,认为,只有全体人民大会(the generalas sembly of the people)才是惟一掌握立法权的机构。他进一步指出,如果人民能够将一年中的许多时间浪费在公共娱乐、节曰和闲逛,那么他们肯定能够在“提高自己的独立性、地位以及福利等事情上”更好地利用他们的时间。
维克多•康斯德雷极力反对那种认为代议体制能够保证人民主权的理论。即便我们在理论上认为议会制政府能够在抽象层面上真正体现大众的统治,但在实践中,它只不过是统治阶级对权力不断篡夺的过程。在代议制政府体制下,民主制与君主制之间的区别已变得毫无意义——这种区别成为形式上的而非实质上的。在国王原来的位置上,拥有主权的人民选举产生了一群小国王。民众由于没有充足的自由和独立,在国务活动中,他们的基本权利只有任人侵夺。民众手中惟一的权利就只有定期选择一群主子这一“可笑的特权”了。蒲鲁东对代议体制作了进一步批评,他指出,在人民的代表还未掌握权力之前,他们就已经着手巩固和强化自己的影响。即使在他们彻底摆脱民众的控制之后,他们也从未停止加固自己权力的堤防。看来,任何权力都会经历这样一个自然的循环过程:它开始属于人民,最终却脱离并凌驾于民众之上。在19世纪40年代,这种观点被广为接受。在法国,这一观点特别受到从事社会科学的学生和民主主义政治家的青睐。即使牧师也时不时地对代议体制大加挞伐。天主教教士路易•韦伊奥(Louis VellilLot)曾说当我投票时,我所享有的平等权便随着选票一起被塞进了投票箱;并与选票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如今,这一论点成为各种无政府主义者进行政治批评的核心观点,他们已将这一理论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议会体制在理论上只是民众手中所掌握的许多武器之一,但实际上只是惟一能够发挥作用的武器。马克思及其追随者最终在无意间发现了代议体制所潜藏的危险,即使该体制是建立在普选权基础之上的。然而,马克思主义者们却迫不及待地认为社会主义政党可以避免这些危险。
最近,一群保守的意大利著作家对人民主权思想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莫斯卡(Gaetano Mosca)在谈到“议会传奇的虚假性”时说,人民代表制理论认为,选民(集体)自由而自愿地将主权移交给某些被选中的人(少数)。这种想法是从以下可笑的前提出发的:认为有一条牢不可破的纽带将少数人与集体意志联系在一起。然而事实上,选举一旦结束,作为选民的普通大众对当选者的控制便告终结。代表认为自己得到了左右局面的明确授权,而且事实也是这样。如果说有些选民对人民的代表仍然具有某些影响力的话,他们的人数却相当有限;他们只是选民中或政党分支机构中那些具有重要地位的人们,也就是说,他们虽然在社会地位上属于被统治阶级,但实际上,他们已经构成了整个占据统治地位的寡头集团的一部分。
在政治生活日益复杂的今天,对代议体制的这些批评仍然没有过时。随着政治生活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政治与经济生活的不断分化引发出愈来愈庞杂的问题,设想在这么多问题上“代表”复杂的大众,越来越显得荒诞不经。从这一意义上说,代表只能意味着以人民的意志掩盖纯粹的个人欲望,而这种个人欲望却常常被误认为是大众意志的真实体现。虽然在某些个别情形下,当所要处理的问题特别简单,被选任者的任期也较短,代表制也是可能的,但永久代表制总是使代表高高凌驾于被代表者之上。
三、作为战斗堡垒的现代民主主义政党及其斗争过程中的指导思想和方法
自古以来,政治的艺术在于尽可能减少诸侯的数目,路易十四对这一点深有体悟。在他执政的前半期,路易十四精力旺盛,他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在他1666年的回忆录中,路易十四为政府的每一部门的活动特别是对军事行动提出了如下要求:“决断应该雷厉风行,纪律严明,号令一旦发出,便不能更改,并应得到绝对服从。”这些要求(决策及时、政令统一、纪律严明)同样适用于-仅仅作必要的修正(mutatis mutandis)-各种现代政党活动,因为这是任何时刻准备战斗的组织的必要条件。
从政治上说,现代政党是一种战斗性组织,它必须按照战术规律行动,后者首先要求政党具有进行政治动员的能力。革命劳工党的创立者拉萨尔(Feidinand Lassalle)很早就认识到这一点,他指出,社会上实际存在的独裁统治不仅在理论上有着充分的说服力,而且在实践中是必不可少的。他说,普通成员必须无条件地IS从他们的领袖,整个组织必须如同该组织领袖手中的一把斧头。
这一看法是与当时的政治需要密切相关的。特别是在拉萨尔时代,劳工运动正处于初创阶段,只有通过严明的组织纪律,劳工运动才有望赢得资产阶级政党的尊重。组织的集权化始终是迅速做出决断的重要保证。一个大型的组织本身就是一架难以启动的重型机器。当我们治理的对象是分布于广阔地域范围的人口时,如果在每一个问题上都要征求他们的意见,不仅会浪费大量的时间,而且征求到的意见也往往是模糊的、不明确的,而时间的紧迫性要求及时做出决断。所以,除非所要做出的决策只是为了应付时势,否则,真正的古典意义上的民主是无法实现的,因为后者将延误采取行动的最佳时机,使党组织无法与其他政党联合行动,并在政治上失去应变能力。作为战斗堡垒的政党组织需要一套等级结构,如果缺乏这一等级结构,该政党将如同野蛮的黑人战斗队一样,沦为一盘散沙,后者在装备精良、纪律严明的欧洲殖民军面前不堪一击。
在组织的日常活动中,一定程度的专制独裁有利于政令的迅速传递和执行。荷兰社会主义者范•科尔(vankol)曾坦言,真正的民主只有在斗争结束后才有可能建立。与此同时,即便是社会主义领袖也必须具有权威,并掌握足够的强制力维持自己的权力。他说,一定条件下的独裁是必要的,自由本身必须服从于采取及时行动的需要。这样,使大众服从于少数个人的意志曰益被认为是民主的最高品质之一。“我们保证忠诚并服从于那些被召唤来领导我们的人,而且我们会向他们说:那些有幸被人民选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请你们为我们指点迷津,我们将跟随你前行。”这就向我们揭示出现代政党的真正本质。在政党组织中,特别是在那些作为战斗堡垒的政党组织中,民主不是只供自己享用的东西,而是一种对外出口的物品。任何政治组织都需要“一套不妨碍其行动自由的轻型装备”。民主与这种策略上的及时性是格格不入的,民主本身并不利于组织立即采取行动。这就是为什么政党(即使是那些民主主义的政党)对全民公决以及其他保障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得以实现的举措持有如此深的敌意;这也是这些政党组织架构呈现出即使不是绝对的专制,也至少是强烈的集权和寡头倾向的根源。拉格德勒(La-gaidelle)对此作了如下总结他们为无产阶级复制了资产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他们所建立的工人阶级的政府与资产阶级政府一样暴烈,工人阶级的官僚体制与资产阶级官僚体制一样臃肿僵化,一个居于中心的权力向工人们发号施令,动摇了工会成员的独立性和主动性,这就会在工人心目中时常激起对各种资产阶级权威的怀恋情绪。”
作为战斗堡金的民主主义政党组织与军事组织极其相似,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社会主义者惯常使用的政治语汇中看出。他们的语汇大多(特别是在德国)取自军事科学。在社会主义者的主要出版文献中,军事策略和战略中几乎所有语汇(即便是军队中所使用的俚语)俯拾即是。在社会主义者的日常斗争实践中,总是倾向于采取康克塔特(Fabius Cunctator)所说的拖延策略,不过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关这一点将在本书第六章第一节中进一步讨论。政党活动与军事活动的这种密切联系也可以从许多德国社会主义领导人对军事事务的浓厚兴趣中发现。在居留英国期间,曾经参加过自愿护卫队、当时仍在经商的恩格斯将自己的所有业余时间投入到对社会主义理论和军事理论的研究当中。对倍倍尔——这位普鲁士士官之子——来说,许多革新观念均来自军事技术领域,而这与社会主义者在理论上的反军国主义立场格格不入。倍倍尔,特别是恩格斯,甚至可以被视为实际上的军事理论家。社会主义领袖所表现出的这一特点并非出于偶然,而在于社会主义政党组织和军事组织在组织理念上的内在亲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