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领袖集团的稳定性

  对德国社会主义运动发展史的考察,我们不难发现,党的领袖集团往往表现出惊人的稳定性。

  1870年至1871年间,也就是日尔曼帝国建立的那一年,威尔海姆•李卜克内西(Wilhelm Liebknecent)和奥古斯特•倍倍尔(August Bebel),凭借他们的个人奋斗和才智,从一小撮对新兴社会主义信条忠贞不渝的人们中间脱颖而出,成为处于萌芽时期的社会主义运动的领袖。三十年后,也就是20世纪初,我们发现他们两人仍是德国工人阶级的最高领袖。当历史学家将德国的这一现象与欧洲其他工人阶级政党作一比较,他们便发现德国社会党领袖的这种稳定性表现得尤为突出。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在意大利,社会主义政党领袖也表现出与德国社会党类似的稳定性。然而,在其他国家,第一国际中只有少数名不见经传的成员在新世纪(即20世纪——中译者)仍能持守他们的社会主义信仰。在德国,可以说,社会主义领袖常常能够终其一生担任党的领导职务。

  我们也不难发现,在德国,那些脱离社会主义阵营的人也很少加入其他政党组织。除了少数彻底背弃社会主义之外,还有一些人在为党工作一段时间后,离开政坛而投身其他领域。某些知识人在党内迅速崛起,然而很快便从党的队伍中消失得无78

  影无踪。在经过短暂的、急风暴雨般的政治斗争后,他们便从风云变幻的政治舞台退出,转而埋头于那种与世无争的研究。而且,随着他们退出如火如荼的政治斗争,对社会主义精神上的疏离感也与日俱增,也许他们对社会主义思想中所谓的科学精髓从未产生过认同感。在这类人当中我们或许可以列举出一些人的名字:保罗•厄恩斯特(Paul Ernst)博士,曾担任《人民论坛》(Volkstribiine)的编辑;布鲁诺•维利(Bruno Wille)博士,曾经领导少壮派(Die Jungen)向以倍倍尔和李卜克内西为首的党内元老公开叫板(1890年);奥•恩*哈特利本(Otto Erich Hartleben)博士,曾担任《前进报》特约剧评,但从未在党内赢得显赫的声名;路德维希•沃尔特曼(Woltmann)博士,曾作为莱茵河畔制造业重镇巴门(B_n)的工人代表出席1899年在汉诺威召开的党代会,在会上积极为伯恩斯坦申辩,他撰写了一些有关社会主义的著作,并对社会学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最终全身心投入到带有强烈的民族主义色彩的“政治人类学”研究领域;还有厄恩斯特•吉斯特罗(E•Gystrow)(即Willy Hellpach博士);等等。他们大多才华横溢,受过良好的教育,并在德国文学界或科学界赢得相当的声望,然而他们却并不适合长期从事政治活动。在社会民主运动的历史上,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人为某种牢固的信念所主宰,并将这种信念甚或整个社会主义的实现完全寄希望于社会主义宣传活动上,他们争先恐后地加入党组织。而一旦当他们发现自己是在尝试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时,便充满失落感立即弃之如敝屣。1902年慕尼黑代表大会上,威斯巴登的一位名叫若•韦尔科尔(Geoiy Welker)的圣公会广教会派(Freireligiosen)牧师,在一位新教徒(neophyte)的热情鼓舞下,试图以清除异教徒(ECrasez1,infToe)这一危险的策略手段取代那种认为宗教完全是个人的私事这一广为接受的社会主义原则信念。同样,在与慕尼黑代表大会同时召开的第一届社会主义妇女代表大会上,刚刚从科勒尼角(Cape CoLony)归来,作为社会党的新分子的卡尔•冯•奥培尔(Karl Von Oppel)博士强调,社会主义者需要学会几门外语,甚至某些外国的方言,以便使社会主义者能够与其他国家的工人兄弟建立更为密切的联系。最后,他要求在社会主义同志的交往过程中应统一使用大家熟悉的“你”(thou)来称呼。在任何党派活动中,此类现象俯拾即是。但由于社会主义对所有喜欢奇思怪想的人们具有一种天然的吸引力,所以这种现象在社会主义政党组织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任何以颠覆现政权为目标的革命政党,必然会成为形形色色跳梁小丑和江湖郎中的斗技场,他们试图用自己的秘方疗救人类所面临的苦难,这些“秘方”之间除了剂量大小的差别外,并无实质上的区别——就像用润滑剂代替肥皂水减少摩擦,穿全羊毛内,衣、素食主义、基督教科学、新马尔萨斯主义以及其他奇谈怪论。

  对社会党来说,比这些游移不定的社会主义者的退出更为严重的是,在最初各种各样反社会主义法律纷纷出台的恐怖岁月里,该党失去了许多骨干。在1840至1850年的这段黑暗时期,大批党的领袖被迫移居美国。在俾斯麦执政期间,社会党所遭受的损失尤为严重。倍倍尔为此警告说,已经有数百人因为被剥夺了基本的生存手段而不得不去异国他乡谋生或寻求避难。由于“非常法”所激起的反社会主义浪潮,使八十多位社会党的核心成员离开了德国,其中绝大多数再也没有回来,而他们或者曾是名噪一时的党的宣传家、报章杂志的编辑,或者是党在议会中的代表。“这使我们党组织元气大伤。”在最黑暗的年月里,大批党的骨干纷纷离开德国。1881年选举显示,德国社会党仍然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但就是在此次选举前夕,与拉塞尔意见不和的弗•弗里茨舍(Friedrich.W.Fritzsche)和尤•瓦尔泰希(Julius.Vahlteich)远渡重洋,流亡美国,从此一去不返。两人曾是拉萨尔派领袖(全德工人联合会创始人~~中译者注),并担任过帝国议会(Reichstag)议员。尽管反社会党的浪潮持续了十几年,但即使在这段政治恐怖时期,社会党的政治活动仍相当频繁。从这一点我们不难推知,政党领袖集团在平时将表现出尤为明显的稳定性。为了证实那些社会党的核心领袖是否在1910年仍然在他们各自国家的工人运动中担任领导职务,笔者对1893年三个国际社会主义党——德国社会民主党、法国工人党(Partiouvrier,即盖达派Guesdistes)以及意大利社会党-

  中曾出席过党代会的代表名单进行了调查统计。虽然调查不能说绝对准确,但仍不无现实意义。该调查的结果如下:在德国,出席1893年科隆党代表大会的20。名代表中,有60人在1910年仍然坚守社会主义阵地;在法国,出席1893年巴黎代表大会的93位代表到1910年仍有12人;而在意大利,出席1893年艾米利亚(Reggioemilia)代表大会的311名代表中有102人在1910年仍然保持着他们的代表职务。这一调查结果表明,领袖集团表现出相当的稳定性。除了法国工人党的稳定性相对较低,德国和意大利的无产阶级政党在这一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对欧洲大陆所有左派资产阶级政党领袖集团来说,他们将很难奢望其在人事上有如此的连续性。我们发现,工人阶级政党官员在人事上甚至比一般的领导者集团还要趋于稳定。造成这种稳定性的原因——正如下文将要谈到的——将是错综复杂的。

  对民主而言,领导人的长期在位无疑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那些渴望保持自身民主本质的组织都规定,所有领导职务都应当有一定的任期。从通过普选产生公职的数量和举行选举的频率来看,美国公民无疑享有最为广泛的民主。在合众国,不仅立法机关,而且所有高级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官员都由民众投票选举产生。.据统计,毎位美国公民平均每年要参加的投票活动达22次之多。如今,各国社会主义党的成员也要参与类似的范围广泛的选举活动:议会、郡政会和市政委员会候选人的提名;地方和全国性党代会代表的提名;执委会委员的选举以及同一机构的复选;等等。在几乎所有社会主义政党和工会组织中,官员的任期都很短,至少每两年就要重新进行一次选举。任期越长,领导者对大众的影响力就越大,他的独立性也就越高。所以,为防止民主可能遭到寡头统治的侵蚀,经常的选举无疑是一种基本的预防手段。

  因为在民主政党内,政党领袖是通过普通党员大众选举产生的,而且他们时刻都有可能失去手中的权力,而被迫寻求再次当选的可能。乍看起来,这种做法将确保党组织内的民主过程。民主原则的推行不但持久而且顺理成章,将在客观上防止形形色色的个人图谋和因循守旧。在宪政国家,必须由议会多数党负责组阁。同样,在社会党中,重要的职位必须由那些在党代会上代表主流意见的党员担任。所以,党内元老必然要让位于党的新生力量,让位于那些在数量上赢得优势的新骨干,哪怕后者仅仅获得了51%的支持率。而且,必须设法避免同一批人长期身居要职,以免他们积习成癖,将自己视为当然的领袖。然而,在那些组织严密的政党组织内部,实际的情形与这里的理论相距十万八千里<;对习惯的依恋,以及对稳定的本能青睐,经常使人们将目光放在过去而非现在。政党领袖的职位之所以长期被同二些人控制,并非特定时期党内力量对比使然,而仅仅是因为一切均已成为既成事实。正是由于这种群体性的惰性,或者委婉一点说就是惰性规律,使得领袖们只要愿意便可长期身居其位。,这种趋势在德国社会民主运动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在那里,领袖们的地位实际上是不可动摇的。每两年产生一批全新的领导班子本来早应是社会党的惯例,从而为其他所有民主政党树立榜样。然而,对德国的社会主义者来说,这种做法非但未成为惯例,相反,任何试图推行g—机制的努力都会激起普通党员的强烈不满。在1900年美i兹(Mainz)社会党代表大会上,代表们投票通过了一项基本规定,要求在年度代表大会上,党必须通过投票或应绝大多数代表的要求,对整个执委会(共有七名委员,包括两位主席、两位副主席、两位书记和一位财务主管)进行“全面更新”。这一做法应该说真正体现了民主原则,但在实践中却收效甚微。在每一届代表大会上,代表们拿到的选票上总是印着那些即将卸任的委员们的名字。这不只表明这些领袖的再次当选已是司空见惯,甚至可以说是专门为了确保他们的再次当选。不可否认,从理论上讲,每个选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选票上的候选人的名字划掉,同时写上自己所中意的其他人,而且只要投票是秘密的,这样做更是易如反掌。不过,使用印制选票本身就对那些在位者有利。一句法国成语说得好,时来运转(Corriger la fortune);这种做法可以使领袖们对民主做出适当的修正(Corriger la democratie)。对候选人名单做出改变——尽管这只是投票人根据规定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却为大多数代表所反感,并且想方设法加以阻挠。这在1903年德累斯顿(Dresden)代表大会上表现得尤为明显。鉴于依格纳茨•奥尔(Ignaz Auer)的修正主义倾向,柏林的革命社会主义者筹划将奥尔的名字从选票上划掉,当这一消息传到德累斯顿时,立即引起了大多数与会代表的强烈不满,纷纷指责这种举动是在冒天下之大不韪。最终,革命社会主义者被迫收回对奥尔这一指控。

  在德国社会党这样一个远近闻名的民主政党中,正是通过这种做法,经过间接选举获得提名的领袖群体一旦获得权力,则终生受用。而所谓的重新选举则往往流于形式。临时的委任成了长久的任命,职位的占有变成长期对之觊觎的权利。、与贵族政体下的统治者相比,民主运动中领袖的地位更加稳固。他们的任职期限大大地超过了君主制下政府的平均任职期限。据统计,在德意志帝国,首相的平均任职期限为四年零三个月。而在社会党各部任职的官员中,我们发现同一批人在同一个岗位上连续任职竟长达四十年之久。纽曼在写到民主运动中的政党时这样论述道:“在这里,主要岗位上人事变更的频率比君主体制下由首相任命的国务大臣低很多。选举这一民主手段有其特定的目标指向。就具体问题而言,它并不具有可预见性,但从总体上说,与君主制相比,选举活动的确定性更高。在民主体制下,由于大众观念的更新只能一步一步缓慢向前,这就使该体制中总贯穿着一道世代因袭的潜流。在君主体制下,传统的形式无处不在;而在民主体制下,我们也经常发现,其存续的时间越长,就越为一套固定的语汇、程式和习惯所主宰。新的观念只有在全国上下流传相当长时间后,才能够借助那些已接受这些观念的特殊群体的努力,或作为普通大众意见改变的对应物,使掌权各派逐步取得对这些观念的认同。通过普选产生的议会机构本身所具有的这种刚性特征(Tenacity)是无可争议的事实,而不管它对整个共同体是有益还是有害。”除了德国,在世界其他国家的民主团体中,类似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分析一下1910年2月3日意木利全国劳工同盟(the Italian General Confederation)起草的一份关于举行总罢工的声明中一段文字。声明一开始便开宗明义,宣称按照真正的民主原则,在正式宣布举行总罢工之前,必须首先在各支部获得表决通过。声明在对有关表决的细则做出明确规定的同时,还对同盟最后做出决定的议程细节做了明文规定。但声明同时又补充道,如果同盟执委会与地方各分支机构的意见相左——比如说,假如同盟执委会反对举行总罢工,而同盟成员的表决结果要求举行总罢工•~那么,这一分歧并不一定意味着对领导人的非难。这一点表明,在意大利工业无产者组织中,并未建立起像意大利国家那样的行政责任机制。在意大利,如果内阁提出的一项议案遭到议会多数的反对,那么内阁将面临不得不全体辞职的强大压力。而在英国,据韦布夫妇(Webbs)的研究发现,劳工组织中行政人员职务上的稳定性要远远超过国家公务员。在棉纺技工协会(Amalgamated Association of Operative COtton Spinners),只要普通成员对协会领导人的工作表示满意,后者可以按照规定长期任职。

  显而易见,造成领导人长期在位的原因必须从传统的影响力中去寻找,后者不断使工人大众趋于保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正是我们前文已讨论过的,那就是人类所特有的那种崇高的知恩图报的情感。一个为党的创立做出积极贡献,历尽坎坷,并为党的事业呕心沥血的同志若是没有被选上,那无疑太残忍了,理应受到广泛的谨责。不过,虽然大家给予那些久经考验的行家里手以普遍的支持,并将他们的合作视为不可或缺,伹许多同志并没有资格获得这样的待遇。某些个人仅仅是因为自己获得了某些明确的职位,就使自己的地位变得不可动摇,或至少说是很难被他人代替。就其本性而言,任何民主性组织总是建立在一定的分工合作基础之上。而只要有分工,必然需要专业化,从而使专业人士变得不可或缺。在像德国这样的国家,这种情况尤为明显。在那里,普鲁士精神主导一切。为了使党安全度过军警、官僚以及严酷刑罚为党的工作设置的重重障碍,只有在党的领导集体保持高度稳定的情况下,党才能确保其自身的连续性。

  还有另外的动机在促使党趋于保守。在工人阶级的组织中,无论该组织的建立是出于政治目的还是经济目的,与国家官僚机构一样,领导人必然要在某一岗位上任职相当长的时间,以使他熟悉自己所要承担的工作,获得实际的工作经验,因为除非给予他足够的时间去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否则他绝对不可能成为一名称职的领导者。而且,如果他知道自己随时都可能被解职,便不会对自己的工作投人很高的热情,也不会将自己所追求的目标视为自身的一部分;必须使他认识到,除非有某些突发性的特殊情况,没有必要担心自己可能失去职位,从而使他具有一种安全感。官员任职期限短固然能够体现民主精神,但无论从技术还是心理角度考虑,都是不可取的。因为那样做无法激发公职人员必要的责任感,从而为管理上的杂乱无序打开了方便之门。对那些推行议会体制的国家,整个政府内阁机构必须以议会中多数议员的意志为依归,因此,众所周知,玩忽职守、政局动荡时有发生。只要内阁总理每隔数月就要更换一次,这使得每一个获得权力的人上任后的头号大事就是如何尽最大可能以权谋私。另外,政府频繁更迭、朝令夕改,使其很难控制局面。而且,对于那些玩忽职守、滥权施法的人来说,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将责任转嫁到他人头上。“轮流坐庄”(Rotation in office)——正像美国人所称的那样——无疑体现了一种纯粹的民主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可以防止等级制官僚习气的滋生。然而,这一优点却被领导人因为任期短暂而疯狂敛取这一弊端大大地抵消T,后者所造成的后果无疑将是灾难性的。另一方面,君主体制的一大优点便是:为其子嗣的利益计,世袭君主常常与自己的职位有一种毫无偏私的、持久的利益关系,这使他能够尽量避免推行那些对自己国家命脉产生破坏作用的政策。这就像地主不会采用那些虽然能够为自己带来巨大的短期收益却严重破坏地力的耕作方式一样。

  因此,不论是和平时期还是战争时期,不同组织之间的关系需要在人员和策略上保持某种程度上的连续性,而如果缺乏这种连续性,组织在政治上的影响力将被大打折扣。这无论是对政党组织还是国家组织都是同样适用的。在欧洲的国际政治舞台上,英格兰总是无法得到其他盟国的信任,因为在历史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对与英国达成的协议保持足够的信心,原因是联合无国的外交政策往往取决于执政党的意向,而执政党走马灯式地更替。同样,对一个政党来说,领导人过于频繁地更换,使其有可能在关键时刻无法找到有益的政治同盟。所以,纯粹的民主制度具有两个最为严重的缺陷:缺乏稳定;无法进行有效的政治动员。这种缺陷源于拥有主权的大众为参与管理自己事务而得到认可的权利。

  为了确保领袖对大众意志的服从,使其成为一种单纯的民意执行者,一些初级民主制(Primitive democracies)除了采用以上列举的诸项措施外,还一直试图借助道德强制(Moml Coersion)的手段。在西班牙,1808年爱国革命军政府(Junta)要求,政府将军与法国谈判时,应当有30位无产者工人陪同前往。后者最终迫使将军违背自己的意愿,拒绝了拿破仑政府提出的所有谈判建议。在现代民主政党中,类似现象也屡见不鲜(主要取决于政党本身的发展程度),即普通成员所选出的代表大会代表已得到明确的授命。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止代表们在关键问题上做出与他们所代表的大多数人的意志相反的决定。当所涉及的问题.简单而且明了,这种预防措施也许是有效的。然而,由于代表們没有进行自由选择的余地,他们实际上变成政治上的傀儡,他们不能针对代表大会上的争论或会议辩论中所暴露出的新情况而做出灵活应变。这样所造成的结果便是,不仅决策前的任何讨论都成了多余,而且由于会议上的投票活动并不反映代表们的真实意愿,这就使投票本身往往充满了假象。在此后的年代里,给予代表的强制性指令日益减少,因为人们越来越发现,这种做法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使党的领导集团内部人心浮动,责权模糊。

  随着领袖与普通大众日益疏远,而领袖集团内部的职位座次需要排定时,他们不是通过普选而是通过选拔(Cooptation)的途径。为了不失时机地增强自己的影响力,他们往往根据自己的意愿滥设职位。这样,领袖们便日益形成一个封闭的小集团,在政治上相互结盟,画地为牢,党同伐异。对他们来说,由谁继承自己的职位不是普通大众说了算,而是完全由他们自己来选择继承人。通过直接或间接行使自己的意志,在本集团内部进行权力父易。

  这正是我们如今在有着稳固基础的工人阶级组织中所经常见到的情况。1908年,一份提交意大利劳工组织莫德纳(Modena)第七次代表大会的报告明确指出,领导者必须能够知人善任,必须能够在总体上发挥政府所具有的职能。在英格兰,这一点已被付诸实施,在某些情况下,组织中新一代薪给人员往往是由老一代直接挑选的。无独有偶,在德国,工会组织中约有1/5的薪给人员是由最高领导机关任命的。而且,由于工会代表大会上几乎都是这类青一色的薪给人员,对个别工会工人来说,他惟一能够借以表达.个人意见的渠道就只有劳工组织的出版物了。在以其革命性著称的法国劳工运动中,劳工总同盟(the Confederation Generale du Travail)书记有权提名同盟执委会候选人名单。他可以向那些在执委会中没有代表的地方劳工联合会(Bourses du Travail)推荐自己认为适于其位的人员名单,并使他们能够当选。

  在德国社会党中,全国或地方委员会和中央执委对候选人的确定拥有否决权。然而正是这种否决权导致了这些机构的寡头特性,使得各级委员会成了实质意义上的政府,使各支部丧失了一项基本的民主权利,即行动上的自由权。同样,在荷兰,社会主义者要获得参加议会选举的候选人资格,必须征得党的执行机构的批准,后者的地位与德国社会党执行机构的地位一样不可动摇。对执委会中那些任期即将届满、具有相当资历的委员来说,只要他们希望再次当选,往往都能如愿以尝。同样是在荷兰,我们也不难发现社会党官员中所普遍存在的明显的多元化倾向。

  另外,在候选人提名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另一种严重的带有寡头特性的现象,即裙带关系(nepotism)。候选人的挑选总是被控制在一小撮人的手里,他们包括一些地方领导人及其助手,正是由他们向普通工人大众推举自己中意的候选人。在许多情况下,选民的支持往往被视为某一家庭的私产。在意大利,虽然民主原则得到普遍的服膺,然而我们却经常发现,当某位代表病逝或无法继续任职时,支持他的选民毫无疑问地将选票投给他的儿子或他的弟弟,这就使该职位始终掌握在同一家庭成员手中。

  那些对世间的种种悖论现象情有独钟的人,可能倾向于将这一过程视为民主从投票式波拿巴式政体(plebiscitary Bonapartism)向世袭君主政体过渡的最初症候。